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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
文章来源: 日期:2017-11-01 打印此页】  【关闭

2016-2020年)

 

农业废弃物量大、面广,用则利,弃则害。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是贯彻中央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要决策的具体行动,是减轻我省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我省农业废弃物资源丰富。据统计,我省年出栏生猪6000多万头、家禽6.4亿羽,产生畜禽粪便约1.7亿吨,畜禽粪便合理处置率小于40%;每年病死家畜约为600万头,病死家禽约为3000万羽,但与之相适应的处理能力远远不足;年产生秸秆4488万吨,利用率约80%;农业生产废弃物包装袋瓶基本无处理,四处丢弃。这些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农业废弃物,给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六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农计发〔2016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2016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和《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等有关决策部署,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创新、科技支撑、试点示范等手段,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建管运行结合的模式,推动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2020年,试点县(市、区)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80%,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当季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废弃农药包装物有效回收利用。通过试点,探索符合湖南省情的、可推广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机制。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县推进。以县为单元,统筹考虑农业废弃物问题对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环境的影响,根据区域特点进行合理规划,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不断提高治理成效。

2、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充分考虑当地农业废弃物分布、利用实际情况,立足自然地理特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条件和发展要求,顺应农民意愿,科学确定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路径,集成不同区域特色的利用模式,分区分类施策。

3、整合资源、系统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立项申报,各地要加强现有项目的整合和投融资创新,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4、政府扶持、市场主导。政府要切实履行好顶层设计、政策引导、投入支持、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形成规范化、专业化、商品化的市场运营机制。

三、试点内容

(一)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结合畜禽养殖场设施条件、畜禽粪污原料类型以及地域环境等条件差异选择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路线,确保废弃物能及时收集、就地资源化利用。对不能自行处理废弃物的中小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散养户,实行区域化综合治理。粪污资源化采用四种模式:一是将干粪(沼渣)运送至有机肥加工场生产有机肥;二是将粪污运送至生物能源厂发电或生产生物燃料;三是将沼液直接运送到已对接好的种植基地科学施用,或根据对接的种植基地和作物营养的要求生产成液态有机肥或施用;四是尿液污水经发酵后采用绿狐尾藻湿地治理技术,经多级净化后实现达标排放。对大型规模养殖场的干粪采用生物降解、黑水虻就地转化处理、饲养红虫(蚯蚓)消纳处理或生产有机肥的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尿液污水处理推行沼气一体化工程。对能实现农牧结合的养殖场鼓励实行堆沤、发酵后直接运送到种植基地,实行就地消纳。

(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按照统一收集暂存、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原则科学规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的选址和生产能力。选择低耗、高效、环保、资源化利用程度高的处理工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相应的收集、运输、暂存和冷藏设施设备。重点推广病死动物+工业油脂+肉骨粉+黑水虻+有机肥病死动物水解+生物柴油+氨基酸+有机肥的技术路径,实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三)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

1、建立一个体系

逐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效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补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鼓励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贮运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秸秆利用企业建设秸秆收贮中心,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企业建立秸秆收贮站点,扶持建设完备的收贮站点网络体系。

2、开发两个重点

一是秸秆固化成型与炭化。大力发展秸秆固化成型加工点,加快秸秆固化成型产业化步伐。积极引导工业企业使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鼓励燃煤锅炉实施节煤替代,扩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市场需求;围绕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燃料结构,推广使用秸秆颗粒燃料,抓好示范带动。二是秸秆生物质发电。充分考虑已批秸秆发电企业布局和秸秆资源状况等因素,在用能大户周边区域和禁烧区域优先鼓励发展生物质发电,探索建立有效可行的生态补偿机制。

3、提升六项发展技术

1)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重点推广秸秆腐熟还田(稻田秸秆免耕还田、稻田秸秆翻耕还田)、秸秆机械还田(机械收割留高桩翻压还田)、秸秆异地还田(农作物秸秆田头窖堆腐还田技术、积制有机肥)等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还田利用效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化肥使用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2)推广秸秆饲料加工技术。在规模化、工厂化草食动物肉牛、奶牛、山羊等养殖企业或农户,推广以稻草、玉米和花生秸杆等为原料制作青贮饲料技术,与豆类秸杆、麦秸等加工成秸秆压块饲料技术,加快推广氨化、膨化和发酵等技术,特别是在养畜大县积极培育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充分利用秸秆养畜,促进节粮畜牧业快速发展。

3)推进秸秆工业化利用技术。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加快发展秸秆制板、秸秆造纸、秸秆编织、秸秆新型建材和秸秆化工等秸秆工业原料利用产业。扶持一批上水平的秸秆工业原料利用重点企业,建设一批示范基地。

4)推广秸秆基料化技术。推广秸秆食用菌基料产业技术,培育壮大秸秆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以食用菌规模化发展带动秸秆基料产业的壮大。积极提升秸秆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生产技术,促进秸秆基料产业快速发展。

5)推广秸秆沼气、气化技术。稳步提升秸秆户用沼气和户用型秸秆气化(半气化)技术,积极发展联户沼气。结合规模化养畜场发展,积极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模式,向农户提供清洁能源,向农业提供高效有机肥。

6)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制造产业与技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机生产企业,积极开展秸秆还田机械、打捆机械、固化成型机械、发电锅炉设备、板材加工设备、气化设备等的研发与制造,促进秸秆综合利用设备制造业发展。支持关键技术重点攻关和技术集成应用研究与示范推广,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推广。

(四)废弃农药包装物

1、开展基础调查。各试点县对本辖区农药废弃包装物的种类、数量、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环保企业等进行调查,摸清家底,并研究提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与处置的基本思路。

2、推广清洁绿色病虫害防控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低剂量农药、高效现代施药机械、农药增效减量助剂等措施,力争到2020年全省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20%,农药包装废弃物相应减少20%左右。

3、分类试点,提高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一是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采购大包装农药,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在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基地、高产创建示范区、标准果茶园推广使用大包装农药,全面建成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示范区,回收率达100%。涉及政府采购农药的原则上采购大包装农药。二是引导农民自觉交回农药包装物。在农民病虫自防区试点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在试点县,要求农户购买农药时预交一定包装物押金,当农户交回废弃农药包装物时,退还押金。农药零售商收集农户上交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并定期上交批发商,批发商定期或不定期交给生产企业,由农药生产企业无害化处理,实现农民自防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达70%以上。

(五)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1、抓好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在农膜使用量大的乡镇充分利用现有的垃圾场改造或修建1—2个废旧农膜回收网点,每个村统一规划设立一个废旧农膜回收点,确定一名保洁员,建立户收集、村集中、乡镇储存的废旧农膜回收模式,由各村将废旧农膜收集并运输至乡镇废旧农膜回收网点进行临时储存。

2、抓好回收利用企业建设。积极引进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定点收购加工,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引进废旧农膜加工再生颗粒、生产防水防漏材料、生产塑料编织袋、裂解加工生产燃油等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再生和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四、试点选择

项目选点采取县市自愿申报、市州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的程序。2016年,结合现有投资渠道,每个市(州)推荐1个试点县(市、区)。从正在实施的沼气工程、农药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地膜清洁生产等项目县(市)中确定试点县(市)。试点县(市)应位于粮棉油、果菜茶种植和畜禽养殖优势区域,种养业规模较大,种养循环有一定成效的地区。优先选择工作有基础、种养殖规模较大、地方有积极性的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等所在县(市)。根据试点进展及年度财政支持情况,后续年度逐步推进。

五、组织管理

(一)项目申报

根据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科技部确定的试点目标和内容,由省农委牵头,省发改、财政、住建、环保、科技等部门配合,按要求组织试点申报、审核等工作。各县(市)根据自身基础和本方案的要求自愿申报,市州初审后筛1个推荐试点县(市)上报省农委。省农委会同省发改、财政、环保、住建、科技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试点县后上报。

(二)组织实施

试点县(市)农业部门要会同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本试点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县(市)政府要加大指导和监管,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积极引进社会资本,逐步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机制。

(三)考核验收

省农委等相关部门将定期对项目进行调度,重点开展技术服务指导、试点进展考核、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调度情况上报农业部等部门。试点县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试点任务,主动公开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各试点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统筹考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制订发展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职责,狠抓各项措施和规定的落实。二是加强分工协作。要建立由农业部门牵头,发改、财政、环保、住建、科技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三是强化目标考核。要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的目标考核机制。

(二)完善政策扶持

要研究制定省级有关政策法规,限制和禁止农业废弃物随意排放、堆弃,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逐步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保障体系,推动投资方向由生产领域向生产与生态并重转变。完善财政等激励政策,落实税收政策,推行第三方运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等方式,引导各方力量投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财政部门要牵头制订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配套的生态补偿和财政补贴政策,对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企业、组织和农民个人,给予一定的补助。试点县要优先落实项目建设有关土地、水电等条件,将秸秆和畜禽粪污等储存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三)强化技术研发转化

要依托科研院所,集中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探索多种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和商业化有效途径。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资源参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试点项目县(市、区)要加强对现有的单项成熟技术进行集成配套,形成适宜的技术模式,同时,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强技术服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驻点指导,加速技术推广应用。

(四)营造良好氛围

试点县要充分采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巡回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科技下乡、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基层和广大农民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激发改变生活环境的内生动力。宣传培训可整合其他农技推广项目一起,采取现场培训、夜校培训和田间培训等多种形式。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试点县通过一事一议,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参与相关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